(二)考试
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、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,具体计算方式为:
考试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
1.笔试
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,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,笔试内容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2010年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《城市规划相关知识》。
笔试卷面分为100分,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。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。
笔试时间拟在10月底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;笔试地点详见《准考证》。
2.面试
笔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: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(含末位并列人员)。
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,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。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,造成面试比例达不到2:1的,可进行差额、等额面试或按比例削减选调计划。
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。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,其中等额面试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,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。
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体检、考察
1.确定体检、考察人选: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选调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。
2.体检、考察。
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、遵纪守法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。
3.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名额的,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(四)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
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,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不影响选调的,由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,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。
四、纪律与监督
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。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、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,一经查实,取消其选调资格,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。
五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公务员局、昆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。
附件:2010年昆明市规划局公开选调规划管理岗位公务员报名表
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